广西忻城县原县委书记谢大研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获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忻城县原县委书记谢大研涉嫌严峻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督查查询,并对其采纳留置措施。经查,谢大研违背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心关于脱贫攻坚的严峻决议计划部署不力,消极应对,随意决议计划,对忻城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严峻影响,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背中心八项规则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承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纪律,不如实陈述个人房产有关状况,在干部选拔委任过程中,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违规任免干部;违背群众纪律,为涉黑涉毒人员建立的公司不合法采矿供给协助和庇护;违背工作纪律,违规干涉纪检督查机关和公安机关办案;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使用职务上的便当,为别人获取利益,不合法收受别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违法。
谢大研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缺失,忘初心、丢任务,消极应对中心关于脱贫攻坚的严峻决议计划部署,毫无规则意识,不作为、乱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峻,为官不正、图谋私利,充任涉黑涉恶人员“保护伞”,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之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涉嫌违法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置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督查法》等有关规则,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议给予谢大研开除党籍处置,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置;按程序免除其间共来宾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职务,停止其间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历、中共来宾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历、中共忻城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资产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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