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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宁哄抬口罩等商品价格,最高罚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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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31 20:4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1月24日,据南宁市商场监管局通报,23日下午,该局价格执法人员依据大众告发对位于新竹路的民安堂药店进行检查。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店长近期擅自从边阳路某药店购买了25包口罩,购入价格为8元/包,然后依据不同状况别离按每包15元—18元不等的价格对外出售。依据上述查询掌握的状况,商场监管部门对民安堂药店涉嫌哄抬价格的行为进行立案查询,将依法依规对该企业从重处理。
据悉,1月23日,自治区商场监管局联合南宁市商场监管局举行全区疫情防治相关用品价格政策法规提示劝诫会,对部分药品和医用卫生耗材出售连锁企业、大型连锁超市等进行价格政策法规提示劝诫,并下发价格政策法规提示劝诫书。
在此,商场监管部门再次提示经营者和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则》等规则,制止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很多囤积商场供应严峻、价格发作异常动摇的产品,推进产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公众要意识到“早防备、早发现、早确诊、早隔离、早治疗”是防治新冠肺炎的关键。日常要进一步进步防护意识,外出一定要戴口罩,避免去人多的公共场所,特别强调削减家庭聚会;勤洗手洗脸,对于手机、公共电脑键盘要注意守时定时消毒;学会正确的咳嗽和打喷嚏方法,禁止随地吐痰;对于使用过的口罩不要随意乱扔,放入垃圾袋封口处理。
商场监管部门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分布提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最高处5倍违法所得或100万至500万元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撤消营业执照;对典型案件,将揭露曝光;严峻打乱商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大众若发现口罩等相关用品存在价格问题,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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